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全面抓转型、奋力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局)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及党员在服务人民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将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在实处,中心(局)拟开展“政务窗口党徽亮”主题创建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基础,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争创新业绩为重点,深入开展“政务窗口党徽亮”主题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活动内容
1、党员称号响起来。一是党员亮牌上岗。所有党员在工作岗位必须佩带党徽,亮明身份,通过公示栏、办公桌台签、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形式把单位和个人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和兑现情况予以公布,自觉接受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增强党员意识。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在工作中比奉献、比贡献、比吃苦,履行好党员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三是争当“服务标兵”。继续深入开展“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创优争先,在完成岗位职责和推动中心工作、服务重大项目中发挥自身能力和特长,培养一批岗位明星、业务标兵和技术能手,放大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示范窗口亮起来。一是做实服务品牌。“一窗一品牌”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各部门窗口纷纷创建了各自的特色品牌,下一步,要通过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品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把“一窗一品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创新思路等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二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凡是基层、群众和企业需要的,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能合并的一律合并;凡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审批项目,能取消的取消,能调整的调整,能改变项目管理方式的按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调整”的原则,对现有事项进行清理。三是争创“党员示范先锋窗口”。制定“党员示范窗口”行为标准,创建一批“党员示范窗口”,每季度评比2个“党员示范先锋窗口”,突出“党员示范窗口”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创先争优融入服务的日常性工作中,形成长效机制。
3、中心形象树起来。一是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继续实行“3+X”联合审批服务,对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的重大项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上门服务、会商会审。二是构建积极向上的中心(局)文化。以新“双迎”为载体,提升形象,展示风貌,凝聚干事、创业人心,继续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 “红旗党支部”等评选表彰活动,用事业留人、机制留人、感情留人,营造“人人是窗口、个个创满意”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内外环境整治,不断美化服务环境。在仪表服务方面,做到大方得体,所有工作人员要整洁着装、佩证上岗,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在窗口展示方面,各服务窗口要展示所有项目的服务流程,展示项目办理的示范文本,并保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到适时修订、补充。在硬件建设方面,确保大厅功能齐全、配置科学、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三、活动步骤和方式
1、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中旬)。制定出台“政务窗口党徽亮”主题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党员称号响起来,我们怎么做”、“示范窗口亮起来,我们如何创”的大讨论活动,在中心形成比学赶超的浓烈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下旬-11月)。各支部要适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检查指导等多种形式,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3、评议表彰阶段(2012年12月)。坚持党员自评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做好评议表彰工作。及时总结活动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一批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服务标兵,进行集中表彰。在新闻媒体中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政务窗口党徽亮”主题活动是开展系列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按照活动的总体目标,把“政务窗口党徽亮”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实施活动方案,并通过定期举行推进活动、阶段总结等措施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要把活动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全市“十佳文明单位”等主题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和好经验,不断丰富活动的内涵,提高中心(局)服务工作水平,及时发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发现典型、推广典型,以点带面推进中心(局)窗口和工作人员创先争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