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中心各窗口: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塑造一流服务形象,打造第一窗口,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驻分中心各部门(单位)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窗口单位及个人均依照《黄石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分中心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细则》进行考核。各考核子项中,扣分不超过子项基本分。
四、组织实施和考核程序
成立分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组长由市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联审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窗口考核工作程序
1、季度考核。每季度初,由分中心上级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分中心窗口负责人会议,对上季度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各责任科室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提出上季度考核分值,由联审办汇总后,召集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议,产生初评考核结果;分中心联审办将初评结果报中心督查科,中心督查科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根据考核结果对前10名服务窗口进行“红旗窗口”授牌。
2、年度评优。由联审办综合本年度“红旗窗口”评比情况对服务窗口上报提名(原则上获得本年度三次“红旗窗口”的服务窗口提名为“年度先进单位”),经上级分管领导审核后,分中心联审办将“年度先进单位”提名名单报市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程序
1、周通报。由“1号窗口”综合汇总上周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和现场管理及抽查情况提出考核结果,每周二晨会上进行通报。
2、季度评先。由“1号窗口”组织对季月考核全部满分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投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评出10名服务标兵候选人,联审办审核并将名单报中心督查科评出服务标兵。
3、年度评优。年度末,联审办结合相关考核文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年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以上各类考核结果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中心分管领导提出。
五、结果运用
1、各类考核结果均报送窗口单位备案,作为评先奖励晋级依据。
2、由市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上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
3、凡被一票否决或连续三次季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对窗口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17年8月31日起施行。
附:《黄石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分中心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细则》
2017年8月31日
10-2.《黄石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分中心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细则》(6)(1)(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