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增强中心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落实,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主体及其职责。各科室、分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是进行述职述廉的主体,其他同志进行书面述职述廉;党员干部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情况,科室、分中心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2、本年度自身廉洁自律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学习党政纪条规和接受廉政教育、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以及个人季度工作业绩与奖惩情况等;
3、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本人应承担哪些责任等。
四、述职述廉工作开展时间。每年年底前,中心所有党员干部结合年终总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检自查进行述职述廉。
五、述职述廉的范围。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范围为本支部全体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由中心党组牵头组织,听取述职述廉报告的人员范围为:中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同时邀请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人员参加。
六、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走访座谈、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也可以扩大到工作联系较广的单位中进行。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报告党员干部本人(包括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纪政纪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进行述职述廉。各支部述职述廉前,要向中心党组报告。述职述廉后5天内,将党员干部本人亲笔填写的《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表》和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报中心机关党总支。
七、中心所有党员干部(包括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要如实报告自己的廉政勤政情况,述职述廉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任用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八、监督检查和考评。结合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中心机关党总支,每年对各科室、分中心进行抽查和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民主测评。组织干部群众对所有党员干部(包括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政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测评结果差票率达30%以上的,对其实行责任追究或作出组织处理。
2、个别访谈。由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掌握的情况,向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等知情人进行个别访谈。
3、查看原始资料。详细查看反映各科室、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所属工作人员履行责任制、落实反腐败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方面的文件、简报、总结、会议记录等。
4、实地查看。针对群众反映,实地查看个别党员干部的述廉与群众反映和纠正处理情况是否一致。
5、综合评价。由考核组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中心所有党员干部是否勤政廉政作出初步评价,然后报中心党组研究后,再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得分较低,群众反映问题较大的党员干部,由中心党组采取诫勉谈话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帮助提高认识,督促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