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建活动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7-11-22

 

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心(局)各支部:

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全市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2]34号)的要求,在今年5月份开展第1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认真组织好这一活动,现结合中心(局)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参加对象

中心(局)各科室、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各窗口的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心(局)党组书记徐崇斌为组长,党组成员尹红星、黄经文及调研员王余良、副调研员占艳红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心负责人、各窗口负责人、各支部委员为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局)办公室。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中心(局)科级以上干部和窗口部门行政审批科科长赴黄石监狱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2、组织一次典型案例学习。组织中心(局)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起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环节典型案例》,并就招投标工作与当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的紧密结合进行深入探讨。

3、制定一个制度。制定了中心(局)《内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中心(局)规范化建设,从制度上筑牢廉政长堤。

4、播放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永葆党的纯洁性》警示教育片。

5、中心(局)党组、总支、支部各级召开一次专题党员民主生活会。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和讨论,并形成自查报告和讨论结果,于5月28日前报中心(局)办公室。中心(局)办公室经整理后于5月31日前报市纪委监察综合室。

6、讲一堂廉政党课。5月下旬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心(局)党组书记徐崇斌为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讲一次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构筑廉洁政务环境”为主题的廉政党课。中心(局)办公室于5月31日前将廉政党课讲稿交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备案。

7、组织观看一部红色电影。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全市活动,观看反映中央监察委员会诞生早期领导人艰苦卓绝斗争历程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铸剑·1927》。

8、阅读一本廉政书籍。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阅读《干部诚信建设读本》、《干部从政道德读本》和《廉政法规》等书籍,全年撰写读书心得不少于1篇。

五、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局)各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宣教月”活动。
       2、加强宣传报道。要通过开设专栏、编印活动简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廉政教育宣传标语,营造廉政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中心(局)各科室要积极向各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作法和经验,弘扬正气。
       3、注重教育效果。要统筹好活动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中心(局)办公室要全面认真总结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活动结果报市纪委监察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