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现就《关于进一步规范评标情况信息公开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评标情况通知》)起草的有关情况作说明。
一、《评标情况通知》起草的背景
为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起草了《评标情况通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评标情况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有利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有利于促进招标人规范条件设置、促进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有利于不断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二、征求意见情况
在《评标情况通知》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市发改、司法、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20多家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我局在认真听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后,对《评标情况通知》作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三、《评标情况通知》的主要内容
明确评标情况信息公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二)评标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三)采用编码标注的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
招标人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评标情况信息公示工作。
四、建议
建议《评标情况通知》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