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我局对制定的招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决定废止以下6项招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
1.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办法(黄公共资源管委会文〔2014〕2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信息公告、报送等工作的通知(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会办〔2017〕1号);
3.关于进一步落实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会办〔2017〕2号);
4.转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会办〔2017〕4号);
5.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9〕5号);
6.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黄政数局发〔2020〕7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