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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提案》(委员提案〔2019〕18号)的答复

来源:局办公室    时间:2019-08-16

伍小明委员:

您在政协黄石市第十届委员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提案》(委员提案〔2019〕18号)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国资委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着力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

(一)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务数据局〔2019〕3 号)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市清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60件,其中保留33件,修订2件,废止25 件。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一视同仁对待国企、民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降低制度性成本,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出台《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代理机构星级管理办法(试行)围绕代理机构进场服务行为,采用“一标一评”记分制对代理机构进场服务行为实行星级管理,同时有违反《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办法》(鄂公共资源局〔2019〕20号)的违法违规行为依规进行量化管理和信用公示,让代理机构在每次代理活动中都带着“紧箍咒”,规范代理行为,维护公共资源市场秩序。

(三)出台《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实施办法》结合提案办理,我局进一步深化“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制定了标后评估办法,明确对招标(代理)行为、投标行为、评标行为、监管行为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评估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进行“回头看”和全面“体检”有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促进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招标和评标工作质量

二、着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

(一)开展了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我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目前,已完成23个项目随机检查,发现6个违规问题,正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二)加强扶贫领域招投标监管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预防和遏制扶贫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去年至今年7月底,受理投诉 9 件,作行政8 份,罚款金额32.92 万元。加大市场主体管理力度,对5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处,对31名评标专家,对18家投标人进行查处。目前,有2个围标串标、3个弄虚作假案件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加大投诉举报渠道拓宽力度开发了网上投诉系统,推行互联网+投诉处理,市场主体可及时通过网上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实现了投诉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招投标信用监管。一是推行信用承诺制度,截止目前,299家招标人,128家招标代理机构,4342家投标人,500多名评标专家作出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二是实行量化记分等级管理。对公共资源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量化记分等级,分别记1分、4分、8分、12分。去年,共对11家投标人、5家代理机构、31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公示;今年元至7月,对5家围标串标投标人和2家弄虚作假投标人进行量化记分并公示。三是实行黑名单管理。对正在公告期的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否决其投标资格条款。截止目前,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出有15家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黑名单”,在评标时,被当场取消投标资格。

规范保证金收退行为督促招标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退保证金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应依规退还未中标人。推行保单、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量

(一)简政放权先后取消中标结果公示前置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置审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中标人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压证管理、投标保证金审核确认、招标文件审查性备案和招标控制价审查性备案共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优化交易流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了招标登记环节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再提交,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环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生许可证原件核验改由通过网络校验来查证。还印发了关于精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事项和环节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招投标容缺受理制推行网上办理,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

降低交易本。主动为企业减负,全面依规下调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201861-2019531日,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规减免达55.27 %,代收投标保证金依规减少率达48%,增加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强化社会监督开展公共资源“开放日”活动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首次开放日活动方案7月29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专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主体、媒体记者等,现场观摩、旁听开评标过程现场观摩评专家抽取、项目电子化全流程、项目电子监控,“零距离”感受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增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敞开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

(一)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印发了黄石市2019年“互联网+”招标采购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推进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电子监督、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价值挖掘、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不断完善招标采购交易机制、公共服务和监督方式,培育招标采购市场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电子招标采购机制作用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水平

加大围标串标科技侦测。通过标书特征识别技术、标书相似度雷同性分析技术,对投标人IP地址和使用电脑的物理网卡、硬盘序列号、标书相似度检查等信息自动识别,让监管更具针对性。有2个项目被系统侦测涉嫌围标、串标行为被依法查处。目前,我市电子招标投标实现了“六个率先”即:率先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率先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先开发建设了黄石市国土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率先实现行政监督系统上线运行、率先实施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2017年至2019年6月30日 1137 个工建设项目实行了电子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 97 %。

推行互联网+行政监管我市行政监管平台采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实现监督人员对项目在线全流程、全环节的动态监管,自动对风险点预控等数据异常情况发出预警信号,保证项目正常稳定运转。监管平台内置数学模型,可以直接将评标的各项数据按照模型进行分析比对汇总结果,通过横向、纵向分析投标人的报价、投标终端、标书内容、标书硬件和保证金缴纳等多个维度,得出监管人员需重点关注有围标串标嫌疑的重点项目和单位,使监管更加智能、快捷和精准。我市互联网+行政监管经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培训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我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通过了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认证,成为湖北省第一家通过国家满三星检测认证的交易平台

着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普法及培训工作。为了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和系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7月18日下午,邀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陈建新来黄进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授课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大冶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城区、开发区•铁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投标人代表,共计近13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得到了各方热烈欢迎。8月9日,到市交投集团进行招投标法规、信用修复、扫黑除恶和电子化招投标宣讲810邀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敏处长,对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进行了评标实务知识及纪律集中培训。

加强以案释法。针对招投标活动中常见的疑问、关键节点、警示案件,编写《招投标100问》《招投标高压线》,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发布,向社会公众和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市场主体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法治化水平提升社会监督能力。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政策体系建设结合招投标法律法规修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系框架。出台《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交易平台关系,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精神,深化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坚持应进必进,根据全国、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项目统一进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全覆盖,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加强协同监管。通过建立会议联席、信息联通、案件联办、执法联动、检查联合等“五联”机制,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发改、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的协同监管机制,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强化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执法监管,加大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强化专家履职行为管理,组织评专家履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评标专家依法履职、公正评审、廉洁从业。强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管理,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深化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完善招标文件范本。针对评定分离实施以来发现的问题,梳理找准招标文件各类薄弱环节,精准推行招标文件范本,使招标文件真正发挥公平、公正招标的“稳定器”作用。开展标后评估。通过对评定分离项目事后评估,抓好评估成果转化,实现问题再排查、再聚焦,促进制度完善和经验再总结,使择优和竞价的招标目的真正得到彰显,助推评定分离活动监督再加力,监督实效再增强。建立健全定标委员会管理办法,完善定标委员会职责,规范定标行为,建立健全定标异议管理机制织密定标配套制度网,实现各环节无缝对接,实现招投标救济途径全覆盖,让业主安心招标,投标人安心投标,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权益。四是进一推进电子交易全覆盖加大智能监管力度。探索推行“不见面”开标,完善评定分离统计分析功能、电子清标功能,运用大数据,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机制,加大围标串标科技侦测技术手段完善和应用,强化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实现现场监管向智能监管的转变,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深入发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价值。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管理与分析,进一步提升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全面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大数据分析,对汇集的交易数据进行清洗、挖掘,完善大数据分析模型,针对性地做好各维度分析工作,为交易监管、客观准确决策提供参考。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制度,加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和失信相关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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