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2023年项目支出表(表10)
第一部分
一、部门职能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二)牵头协调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改革和大数据管理及平台建设;指导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实施全市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五)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负责市级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六)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相关单位落实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网站建设和管理。
(八)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九)规划指导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和工业、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和委托招标和招标文件的备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建立和完善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立健全协调督办、跟踪落实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反映民情热点难点、重大民生及突发性问题,对各类政务咨询、求助及投诉分类、转办、交办和跟踪督办。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等具体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督促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指导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信息共享和通报;开展互联网发展态势研究。
5、与市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市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6、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及政务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指导、协调、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网站安全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全市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信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共建共享,统筹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指导、服务、管理全市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7、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行业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 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核定机关7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科、审批改革科、联合审批监督科、大数据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政工科。编制73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56名。目前,实有人数8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0人,编内聘用人员1人,政府雇员10人,临时人员19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22.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62.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0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2.8万元,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1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2739.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支总计3922.8万元,相较于2022年2295.61万元增加1627.19万元,增幅70.8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183.8万元,较2022年增加186.19万元,增幅18.66%;项目支出2739万元,较2022年增加1441万元,增幅111.02%。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944.41万元,较2022年增加179.1万元,增幅23.40%。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部门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为:因工资改革,在职人员奖金未纳入2022预算中,而2023年预算已按照相关政策将在职人员奖金列入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2.21万元,较2022年减少8.02万元,减幅3.4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较2022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4人,我单位人均办公经费为1.5万/人,办公经费减少约6万,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因人员减少也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8万元,较2022年增加15.11万元,增幅729.9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此项支出较2022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待遇纳入本年度预算中。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经费2739万元,项目支出情况:
1.市民之家营运资金864万元;
2.公共资源平台、政府采购运维费104.00万元;
3.12345热线运维费110.00万元;
4.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经费233万元;
5.黄石市民之家“一窗通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85万元;
6.科技创新专项-智慧黄石1143万元。
项目经费较2022年增加144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新增科技创新专项-智慧黄石1143万元,黄石市民之家“一窗通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增加经费145万元,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经费项目增加经费137万元,公共资源平台、政府采购运维费增加经费16万元。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用220.21万元,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68.65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3万、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30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工会经费13.42万元、福利费16.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5.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5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532万元,包括:货物类4万元,服务类1528万元,无工程类政府采购,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五、政府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我单位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其中: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黄石考察、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门国有资产占有车辆2辆。实际使用2辆一般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已经批复。我单位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6项,分别为“公共资源平台、政府采购运维费”,项目金额104.00万元;“12345热线运维费”,项目金额110万元;“电子政务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经费”,项目金额233万元;“黄石市民之家“一窗通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项目金额285万元;“市民之家营运资金”,项目金额864万元;“科技创新专项-智慧黄石”,项目金额1143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如下:
九、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化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坟及预收款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用、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2023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2023年项目支出表(表10)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