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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公报年份2020年 主办单位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总号 期号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出台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推进落实依法决策。一是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人员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出台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主体自身的自律性和行政行为的严密性;三是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违法案件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违法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打击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四是出台《关于建立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合市发改、市经信等13家单位建立了信息通报、信息共享、违法违规案件移送与协查、联合执法与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五是出台了《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发布和解读案例为手段,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公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强化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印发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我局所有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一视同仁对待国企、民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降低制度性成本,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保障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局受理听证0起,行政诉讼应诉和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为0件。四是深化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出台了《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管理办法》、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工作,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目前,全市共有55个乡镇(街道)、993个村(社区)均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室),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市本级、6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全市55个乡镇(街道)、993个村(社区)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事项分别为1682、6389、228、91项(乡村为平均数),认领、发布率分别达100%、100、98%、95%,事项均在“鄂汇办”APP手机端同步发布。全市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即办件占比达33%以上,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可网办事项达95.96%,网办测试开通率98%,最多跑一次、零跑动事项数达100%。今年以来,我市投入专项资金1500余万,建设部署多个业务系统,先后完成了好差评系统、12345热线与省平台对接,完成市统一受理平台联调、办件测试、区划配置等基础工作,并与省统一受理平台正式联网运行,市级平台目前已实现省平台和国家平台联通对接,并定期向省平台推送我市相关数据。二是深化“先建后验”改革。在原先“先建后验”改革基础上,今年10月份,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关于黄石市“先建后验”改革的补充意见》,对改革的范围、主要目标、相关原则、主要内容、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截止今年9月份,全市正式办理和实施“先建后验”项目共179个,项目建设和进展情况均较为顺利。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标语标牌、展板、LED电子屏滚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党建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法规等相关内容;利用办公区走廊墙壁,打造图文并茂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进行法治文化宣传。积极参与全市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民法典、“一网、一门、一次”等培训,认真宣传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在推进法治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开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抓规范,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 。加强规范性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并进行定期清理,抓好依法办案和案卷评查工作;二是抓监督,结合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遏制任性检查、检查扰民、检查不公等现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确保出庭应诉率100%。加大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三是抓基础,全面推行公共服务“网上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依规完善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大力推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四是抓普法,落实好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对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举办集中培训活动。
    二、2021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惠民、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要点
    1.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好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落实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考核报告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发挥实效。
     3.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及时、规范录入执法办案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落实《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诉讼请求权和监督权。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落实《黄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的规定》,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5.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年度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宣传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法治文化活动的广泛参与。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