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招标投标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信用监管,我局按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量化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18﹞4 号 )规定,根据招标投标违法 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及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分为“一般违 法违规行为”、“较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 为”、“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四个量化记分等级。 每个“一般违法违规行为”记 1 分、每个“较重 违法违规行为”记 4 分、每个“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 8 分、 每个“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记 12 分。 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在资格审查、评标活动中,对正在公告期内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但未被列入“黑名单”(含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每有一个行政处罚记录扣分,扣到0分为止。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得满分。对正在公告期内的列入“黑名单”(含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在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应当重点考虑中标候选人信用状况、投标价格、投标方案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威慑作用,较好地推动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的失信惩戒机制落实,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增强了招投标当事人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营造了诚实守信的优良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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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成效
来源:交易科 时间: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