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伊始,黄石市政府采购中心立足“放管服”,打出组合拳,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扩大采购人自主权。集中采购目录内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执行协议采购。取消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规定,转变我市评审专家以随机抽取为主的产生方式,赋予采购自主选择评审专家的权利。
完善采购流程管理制度。采取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开标、评审、公告等所有环节全部采购实名活体身份认证技术,并进行在线评价,防止围标串标行为。实行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采购文件倾向性和人为设置的投标“陷阱”,从源头上遏制政府采购项目违规人为操控的情况发生,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推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地。强力支持脱贫攻坚,对物业公司建档立卡员工达到30%以上的实行政策倾斜。强化政策导向功能,通过明确需求指标及履约条件的要求,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措施,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积极推进“政采贷”,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