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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将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21-01-08

日前,从市政府采购中心获悉,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以及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是我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又一重大举措。

对于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是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是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是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

此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其投标将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采购中心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同中标结果一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