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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科    时间:2019-12-09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等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一) 推进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构建局党组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出台了《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 推进落实依法决策。一是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全面记录、反映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活动,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二是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加强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是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 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制度、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公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二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印发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务数据局〔2019〕3 号),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市清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共60件,其中保留33件,修订2件,废止25 件。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一视同仁对待国企、民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降低制度性成本,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深化评定分离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还将出台《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定标工作规则案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工作,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四)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市本级、6个县市区和全市55个乡镇(街道)、979村(社区)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平台相继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完成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任务。今年11月18日,黄石“市民之家”建设建成启用,市级除车管分中心之外,全市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便民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部门全部入驻,实现了“进一扇门,办百家事”。按照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级四同”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八同”的要求,全市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的四减原则,对依申请事项进行了多次清理。目前,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已达5432项,占全市依申请事项总数的99.8%。其中,市本级梳理并公布562个高频事项并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大冶、阳新、黄石港等6个县(市、区)本级均实现了200个以上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二是深化“先建后验”改革。改革突破与依法审批同步进行,形成《关于“先建后验”及建议改革事项涉及法律法规清单梳理情况的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发改委。该报告对我市“先建后验”改革突破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提出了明确的调整建议;同时对下一步项目建设审批改革提出了建议方案并制作了流程图,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建议,让“先建后验”在依法审批的轨道上运行。

(五)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标语标牌、展板、LED电子屏滚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党建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法规等相关内容;利用办公区走廊墙壁,打造图文并茂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进行法治文化宣传。积极参与全市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市场主体、评标专家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赴企业、机关、社区、农村等普法,认真宣传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编写了《招投标100问》、《招投标高压线》,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法治化水平。

二、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通过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方式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有待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

三、2020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一) 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惠民、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要点

1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好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落实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加强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落实《黄石市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办法》、《黄石市政府法律顾问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法律顾问考核报告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发挥实效。

3.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面、及时、规范录入执法办案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落实《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诉讼请求权和监督权。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落实《黄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议决的规定》,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5.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落实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年度法制学习培训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宣传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法治文化活动的广泛参与。

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